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互动交流> 留言回复 > 正文

留言回复
信件标题
关于车型的判定
写信日期
2023-04-06 22:59: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内容
行驶证注明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收费单位应该按专项车还是货车放行,在通行差异化路段,该不该享受差异化优惠???
回复时间
2023-05-04 11:28:0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车型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JT/T489-2019)明确,专项作业车是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泥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而座位数(包括驾驶人座位)超过9个的汽车(消防车除外)。因此,您的车辆行驶证注明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属于专项作业车。
二、享受差异化收费政策情况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办〔2021〕74号)相关要求,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对象为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的货车,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的新能源牌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无法享受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建议您办理ETC,通行全国高速公路可享受9.5折优惠。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