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您好!我疫情后患银屑病,银屑病是慢性病需长期治疗。我家在武威,故一直在武威治疗。虽现在医保可全省不备案直接报销,但同市内起付线是四百,跨市起付线是三千。我医保在永昌,在武威就医要单次治疗费达三千以后,才可按比例报销,我每月看病要花两三千。达不到起付线无法报销,半年花费近2万元。跟医保局多次沟通没法解决,让在永昌交医保就去永昌就医。但我必须在武威就医。因为我家在武威,银屑病需长期治疗,每天往返永昌不方便,另我在多家医院治疗常规药物无效果,已向医保部门申报特殊疾病,并向医院和医保局审批使用处方药(生物制剂司库奇尤和抑制剂阿普米司特)。这种药医院没有,国控药股慢性病管理专业药店才有这种药。由医院开处方,医保部门审批后去药店购药。金武地区只有一家店,在武威。即使我在金昌看病,还是要去武威买这药。但药较贵,属国谈药品。司库奇尤一月1560,阿普米司特一月942。购药时直接结算只能结算当地医保,跨市医保不能直接结算。我需每月用药。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跟所里的领导反应过,能否把我社保代交到武威。所里领导解释只能在单位所在地缴纳。所以我冒昧的给领导留言,领导能不能沟通协调一下,把我的社保代交到武威。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接到您在甘肃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网站主任信箱反映“请领导解决一下一名基层收费员的困难”的留言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责成省武威高速公路处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甘肃省武威高速公路处与职工本人核实,留言网民为武威高速公路处永山高速公路收费所职工,由于永山高速公路收费所管辖路段属于跨行政区域管理(永昌县至山丹县),受单位驻地行政区划和注册地限制,永山高速公路收费所只能在金昌市永昌县和张掖市山丹县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当地医保部门目前暂不能跨地域办理医疗保险缴纳。
2023年10月26日,武威高速公路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已与职工本人电话联系沟通,耐心解释了当地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相关政策;10月27日永山高速公路收费所党支部负责人再次与职工本人电话沟通,向该职工解释说明了当地医疗保险登记缴纳只能在单位驻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等情况,并表示在当地医保部门政策规定范围内,单位将尽量为职工提供看病、买药、报销等帮助,对此职工本人表示认可、理解。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